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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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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1日凌晨1:30,几个人闯进派出所,带头的女子说:好姐妹小檐(化名)“人间蒸发”整整两天了。陪同前来报案的,还有该女子的丈夫及弟弟等人。3天后,案件成功侦破。让人震惊的是,这起奸杀案的凶手,就是报警女子的丈夫。

  昨天,东莞中院通告,杀人犯彭志远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件:女子被奸杀

  据了解,报案的女子叫阿英(化名),和失踪女子小檐同是南城区一酒店员工。两人是非常要好的姐妹;为方便照顾,不住在一块的好姐妹互留了对方的钥匙。

  2006年7月30日凌晨,小檐上完夜班和阿英招呼了一声,就回住处休息了。随后,小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音讯,反常的状况让阿英很不安。拿着备用钥匙,阿英和丈夫彭志远及弟弟等人去小檐房间找,但没看到人。第三天,阿英去派出所报案。

  立案后,民警赶到小檐房间搜查,将小檐睡房的床垫掀起,床架内赫然躺着死去的小檐。警方表示,她是被捂住口鼻窒息而死,死后还被奸尸。

破案:好友丈夫有嫌疑

  警方随后通知阿英:丈夫彭志远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警方提供的小区现场监控录像,7月30日早上7时多,小檐下晚班后的当天早上,丈夫彭志远进了小檐租住的小区,并进了通往小檐住所的电梯。

  8月3日,警方拘留彭志远。在派出所,彭志远交代了一切。

判决:一审被判死缓

  2006年9月6日,彭志远被逮捕。今年1月12日,检察院指控彭志远犯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彭志远在公安机关的第一次讯问中没有交代犯罪事实,但随后就作出如实供述。之后,彭志远翻供,但在开庭时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昨天,法院通告,彭志远故意杀人案已一审判决。经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彭志远对案发过程能清楚地回忆,说明当时意识清楚;精神检查时没有检查到精神病性症状,因此,对作案行为的辨认能力应该存在,具有责任能力。

  最终,彭志远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凶手供述:

粉红吊带睡衣引发兽性

  据彭志远介绍,当天早上7时,他起床跑步,“突然想去向小檐借钱”,就跟着一名清洁工混进了小区大门,上到10楼小檐住房前。因敲门没有人回应,彭志远就用钥匙打开小檐住处的房门。

  在房间里,彭志远看见小檐一个人趴在床上睡觉,“一条粉红色的吊带连衣裙被拉到腰部,露出内裤。我就起了色心,但又怕事情败露,决定先掐死再强奸。”

  兽性得逞后,彭志远看见小檐房里只有床底下能藏尸体,就将小檐的尸体拉到地上,再将床垫和床板拿开,折断床架一段横木,将小檐尸体藏在床底。

  最后,彭志远把床整理好,走时顺手拿走小檐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在万江谷涌江边将手机扔到了江里。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