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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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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在我市造成重大影响的民权“3·6”故意杀人案案犯宁金中在民权被执行枪决。这是自2006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我市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首名罪犯。

  罪犯宁金中,男,汉族,现年44岁,系河南省民权县野岗乡林庄村人,因家庭琐事与其弟宁某,其三叔宁某某素有矛盾,积怨颇深。2007年3月6日17时许,宁金中到其弟宁某家中因与其弟发生争吵、厮打,遂持刀先后将其弟宁某、其弟媳邓某、其三叔宁某某、其堂弟及其侄女、侄子杀死,宁金中连杀6人后潜逃。

  该案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商丘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政法机关全力侦破,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维护商丘的社会稳定。2007年4月9日,宁金中被公安机关抓获。4月17日,该案起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立即组织精干审判力量组成合议庭,在法定时间内以最短时间安排开庭审理,于4月29日当庭做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宁金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宁金中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对罪犯宁金中的死刑裁定,并签发了执行死刑的命令,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令于8月23日在民权对罪犯宁金中执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