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行窃被发现砍杀一人 近日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时间:2015-04-02 14:04:23
近日,绵竹一入室行窃伤人致死的罪犯被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枪决。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德阳执行的首例死刑案件。
老夫妻殊死斗小偷
2006年1月10日凌晨3时许,家住绵竹市剑南镇某商住楼2楼的王德琼和11岁的孙女在一间屋入睡,其59岁的丈夫马代寻睡在另一间屋。王德琼迷糊中听到一阵异样的声音,一个黑影在她床前晃来晃去。“有贼娃子!”王德琼本能地大叫。
听到惊叫声后,睡在隔壁的马代寻立即起身冲向黑影。黑影向屋外逃窜,见房门反锁,凶相毕露,抽出10多厘米的三角刀向马代寻一阵乱捅。王德琼听到丈夫在呻吟,也扑上前去与小偷进行搏斗。刀被马代寻夺过来,他攒着带血的三角刀,踉踉跄跄走向客厅打电话报警。这时候,小偷又逃往阳台,准备翻墙逃走,王德琼从后面死死抱住小偷的腰部,用嘴狠狠地咬着对方的左耳,两人就这样僵持在阳台上。此时,马代寻已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受到惊吓的孙女跑到阳台,扯小偷的衣服哭喊:不要打我婆婆。王德琼怕孙女受到伤害,用脚将孙女踢到一边。不久后,民警破门而入,被王德琼死死困在阳台上的歹徒束手就擒。医生赶到现场时,马代寻已死亡。王德琼在搏斗中受伤,被警方送往医院治疗。
核准一审死刑判决
歹徒名叫王金,现年24岁,无业,家住绵竹市剑南镇,2004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2005年11月刑满释放。2006年1月21日被再次执行逮捕。
2006年12月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王金犯抢劫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王金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复核,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的刑事裁定。
近日,王金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我市执行的首例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