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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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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兰州7月28日电(记者王博、宋常青)记者28日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牵涉6年前当地一起“灭门案”而被错判死刑的2名被告人最近获得国家赔偿,2人赔偿金额各达34万余元。

  2005年,民勤县大坝乡城近村的卢氏一家三口被人抢走钱财后,惨遭灭门,与死者交往甚密的同村村民何世明、卢寿林成了警方的怀疑对象。同年2月1日,二人被民勤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30日,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以何世明、卢寿林犯故意杀人、抢劫罪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处何世明、卢寿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二人均不服,提出上诉。期间,该案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度发回重审。2010年10月,在第三次开庭审理后,武威中院最终裁定,公诉机关指控二人犯故意杀人、抢劫罪缺乏有力证据,指控犯罪事实不能成立。2010年10月26日,何世明、卢寿林被无罪释放。

  2011年1月16日,被错抓错判的何世明、卢寿林二人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刑事赔偿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分别赔偿何世明、卢寿林被违法羁押2094天的赔偿金人民币298039.02元,并依据当地生活水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旧闻回顾:“民勤1·08灭门”案两嫌疑人被公诉

  2005年2月20日,民勤县公安局成功告破了震惊甘肃的大案——“民勤1·08灭门”案。随后,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其罪行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以抢劫罪判处他们死刑。宣判之后,被告不服上诉至省高院。昨日,记者获悉,省高院依法对该案作出裁定,发回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回放:2005年1月2日晚,民勤县大坝乡的何某到同社卢某家收电费的时候,无意中得知他家的当年收入很可观。1月5日晚,同村村民卢小林(化名)与何某一拍即合,共同预谋劫钱。

  1月7日晚10时许,何某在村里的一家娱乐室里看到卢某在打麻将,便同卢小林来到卢某家。在向卢的妻子张某两次借钱遭拒后,便实施先前的抢劫计划。卢小林将张某的两个胳膊反拧身后,而何某则开始在柜子里翻钱。可是张某乘他们不注意之际,跑到了院子当中,两人见状,立即拿起?头向张某砍去。母亲的喊叫声惊醒了睡梦中的儿子。何某和卢小林手持?头将张某年幼的儿子打死。当晚11时50分,打完麻将的卢某一进家门,何某便抡起手中的?头将其打死。两人在将现场进行清理后逃离了现场。一审法院开庭时,被告人的代理律师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两名被告人无罪。同病相怜:河南“赵作海”错案追踪5月9日,“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河南省有关方面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在家人的陪同下,赵作海离开了开封市第一监狱。此时,他已整整服刑11年。

  “死者”现身家乡:没人杀我,是我砍了赵作海一刀

    今年4月30日,“赵作海”案的关键人——已经“死亡”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赵楼村村民赵振裳突然从太康县返回家中,给当地公安机关和村民带来很大的震惊:这真的是赵振裳吗?他若没死,那死亡的无头尸是谁?当初赵作海为什么承认杀人?

  1998年2月15日,村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裳自1997年10月离家后,已经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将赵作海作为重点嫌疑人,关押审讯20多天后放出。

  1999年5月8日,该村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无四肢男尸,村民怀疑是失踪的赵振裳,遂向柘城县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再次将赵作海列为重大嫌疑人,后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

  已经患半身不遂一年多的赵振裳(左)每天出入都需要别人推着(5月8日摄)。新华社记者 李丽静 摄

  2002年11月11日,商丘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1997年10月30日夜,被告人赵作海在与本村妇女杜某某私通时,被也与杜某某有私情的本村村民赵振裳发现,赵振裳持刀将被告人砍伤,被告人逃至家中,持刀躲在自家大门后,等赵振裳追到后,被告人用刀刺向被害人,致赵振裳当场死亡,然后将赵振裳的尸体肢解、隐藏。 2002年12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做出裁定,核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